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交警支队做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被处罚人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法制科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东营区人民提起诉讼;对于交警支队做出的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后3日内向市法制科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1种观点: 交警处罚有异议的人可以在三天内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天内向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分析对交警处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拓展延伸如何有效申诉交警处罚?申诉交警处罚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交通录像、照片等,以证明处罚不当。其次,仔细阅读处罚决定书,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诉理由合法有效。接下来,按照规定的申诉程序,准备好申诉材料,包括书面申诉陈述、证据清单等。在申诉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并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性。最后,及时跟进申诉进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以争取公正的结果。通过以上步骤,能够提高申诉的成功率,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结语申诉交警处罚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首先,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处罚不当;其次,了解法律法规,确保申诉理由合法有效;接下来,按规定准备好申诉材料,保持冷静理性地陈述观点;最后,及时跟进申诉进展,争取公正结果。通过以上步骤,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九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交警支队做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被处罚人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法制科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东营区人民提起诉讼;对于交警支队做出的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后3日内向市法制科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提起复议。对于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议。1、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在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是指各地市级交通管理局,很少对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3、代理人要求依据职权对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变更或撤销的,一般不予以支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