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第六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第七条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第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第3种观点: 卖燃料油是需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属于危险化学品,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柴油是一种混合物,有很多牌号。有的闪点高于61℃,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这类柴油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的闪点低于61℃,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这类柴油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第三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在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B13690-92)中对易燃液体有明确规定: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综上所述,燃料油广泛用于电厂发电、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炉和其它工业炉燃料。燃料油主要由石油的裂化残渣油和直馏残渣油制成的,其特点是粘度大,含非烃化合物、胶质、沥青质多。【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一式2份及网上申报资料;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仓储保管员等)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和目录清单;6、成品油零售(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安全评价报告;8、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需提交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表(复印件);9、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防雷合格证的复印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资质条件,满足条件可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文件、资料。发证机关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组织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许可后10日内办法许可证。法律客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排污许可证应填写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主要登记信息等内容。法律依据:《银川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三、基本原则(一)精简高效,衔接顺畅。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应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管理规定、技术规范要求,按行业和时间节点,分步推进实施。排污许可制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管理效能。(二)公开公正,一企一证。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流程全过程公开,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对排污单位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涉及多个行业、在同一地点的同一法人单位均在一个排污许可证中统一管理,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三)权责清晰,强化监管。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间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环境保护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核定排污许可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部门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加油站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3种观点: 非法加油加气站点取缔由哪个部门管理?非法加油加气站点取缔,由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负责管理。1、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对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负责对辖区内加油站(点)油品质量进行检查,对违规销售成品油行为予以处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不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的加油站(点),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或不予延期)。2、门:负责牵头依法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经济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利用散装汽油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抗法及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对黑加油站(点)进行打击取缔,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3、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对取得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危险化学品及违法所得,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不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的加油站(点),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或不予延期)。这样说理解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做好市场调研,尤其是掌握商圈内竞争对手的策略与价格、服务状况、促销措施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后采取优于竞争对手的措施、策略,实现更吸引顾客、留住顾客,做到市场份额最大化。经理人可以定期到竞争对手那里加油消费,体会竞争对手的服务、经营状况、营销策略。二是与顾客亲密接触。可以一周内用一天时间与员工一起接待顾客持加油,同时与顾客勾通交流,探知顾客的要求和建议,对服务、价格、促销等各方面的意见,发现员工在服务与顾客沟通中的缺陷,更好地改进服务和更好地满足顾客的要求,追求顾客的满意度。顾客的满意会产生扩张效应,更多潜在的顾客成为长期顾客和忠诚顾客。三是经理人要让顾客满意,必须让员工满意,更多地关心关爱员工的生活、待遇及家庭,使员工有更饱满的热情,全心全意为顾客主动服务,只有主动性的服务才会获取顾客的满意。法律依据:《加油站管理规范》 第四条 加油站实行分级管理的休制。集团公司负责制定加油站统一的发展规划、服务标准、操作规程、管理规范。省、区、市石油公司负责所属加油站的建设、经营管理和监督考核。加油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做好市场调研,尤其是掌握商圈内竞争对手的策略与价格、服务状况、促销措施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后采取优于竞争对手的措施、策略,实现更吸引顾客、留住顾客,做到市场份额最大化。经理人可以定期到竞争对手那里加油消费,体会竞争对手的服务、经营状况、营销策略。二是与顾客亲密接触。可以一周内用一天时间与员工一起接待顾客持加油,同时与顾客勾通交流,探知顾客的要求和建议,对服务、价格、促销等各方面的意见,发现员工在服务与顾客沟通中的缺陷,更好地改进服务和更好地满足顾客的要求,追求顾客的满意度。顾客的满意会产生扩张效应,更多潜在的顾客成为长期顾客和忠诚顾客。三是经理人要让顾客满意,必须让员工满意,更多地关心关爱员工的生活、待遇及家庭,使员工有更饱满的热情,全心全意为顾客主动服务,只有主动性的服务才会获取顾客的满意。法律依据:《加油站管理规范》 第四条 加油站实行分级管理的休制。集团公司负责制定加油站统一的发展规划、服务标准、操作规程、管理规范。省、区、市石油公司负责所属加油站的建设、经营管理和监督考核。加油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 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2. 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3. 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4. 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碰撞车辆排烟口。5. 严禁在站内修车。6. 严禁往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7. 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8. 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9. 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10. 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布局合理,安全系数符合要求,居民区内是可以建设加油站的,而且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加油站距离居民区距离的安全距离为10米-12米以上。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一级加油站不设市区;二级加油站(储罐容积在31~45立方米)离居民区的短距离应在12米以上;三级加油站(储罐容积的上限为30立方米)离居民区至少在10米以上。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所以安全第一。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兼桶内加注汽油。加油站与民居之间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与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更要达到50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4.0.2 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储存设备容积大,加油加气量大,风险性相对较大,为控制风险,所以不允许其建在城市中心区。“城市建成区”和“城市中心区”概念见《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其中“城市中心区”包括GB/T 50280-98中的“市中心”和“副中心”。GB/T 50280-98对“城市建成区”表述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经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市中心”表述为:“城市中重要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区域。”;对“副中心”表述为“城市中为分散市中心活动强度的、辅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级公共服务中心”。4.0.4 通观国外发达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安全理念,以技术手段确保可燃物料储运设施自身的安全性能,是主要的防火措施,防火间距是辅助措施,我国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也逐渐采用这一设防原则。加油加气站与站外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防止站外明火、火花或其他危险行为影响加油加气站安全:二是避免加油加气站发生火灾事故时,对站外设施造成较大危害。对加油加气站而言,设防边界是站区围墙或站区边界线;对站外设施来说,需要根据设施的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等条件区别对待。本规范附录B将民用建筑物划分为重要公共建筑物、一类保护物、二类保护物和三类保护物四保护类别,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实践经验,分别制定了加油加气站与四个类别公共或民用建筑物之间的安全间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布局合理,安全系数符合要求,居民区内是可以建设加油站的,而且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资质条件,满足条件可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文件、资料。发证机关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组织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许可后10日内办法许可证。法律客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办加油站,需要办理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需要到工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法律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开加油站首先需要有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批文;再者,汽油属于危险品,需要有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三,需要消防部门的安全审查的批准文件。有以上三个批文,可以到工商局登记窗口申请登记注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第二十 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除法律、行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应当逐步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对所实施的检验、检测、检疫结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