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原则上讲,在开庭前应该依法通知当事人。但是如果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开庭判决就有效。没有通知,可以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