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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去世后,房产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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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去世,房产证上是去世方一人的名字,且该房产为去世方一人所有。该房产算遗产,由有继承权的人(配偶、父母、子女)协议好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经过公证,就可以到登记中心办理登记。继承人协商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表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拥有财产,一方死后,其中一半属死者配偶所有。另一半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那么继承人对遗产分割问题有争议怎么办呢?

1、继承人对遗产分割问题有争议,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起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配偶一方去世后,房产证怎么办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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