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上合同书
合作开发合同(一)
合作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与乙方进行合作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与甲方合作研究开发_______技术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合作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_技术的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度,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调,共同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甲乙双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 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合作开发上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1、项目依法取得位于市土地使用权拟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拟引进合作单位与其共同开发本项目。
3、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同意以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主体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三方共同与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基于1、项目依法取得位于市土地使用权拟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拟引进合作单位与其共同开发本项目。
3、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同意以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主体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三方共同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况本项目位于市区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地性质为项目定位为商业、住宅、办公项目项目内部暂定名称为项目具体开发面积以取得该地块实际面积为准。
二、基本合作方式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公司的名义与项目签订并履行合作开发合同。
2、合作合同签订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邦公司项目部或公司分公司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三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签订的正式合作合同为准。
三、投资比例及收益分配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千万元。
2、各方投资比例为甲方55、乙方45甲乙双方均已货币投资丙方不实际投入资金。该项目启动资金及后续资金甲乙双方均需按此比例投入。
3、收益分配该合作项目在扣除全部成本、返还投资款项及其利息后的净利润按甲方51、乙方39、丙方10的比例分配。
四、投资支付期限和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乙方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支付首期投资款500万元至邦公司在市项目部开立的银行账号内其中甲方支付275万元乙方支付225万元。该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在邦公司与项目合同前不得动用该资金。甲乙方任一方不按本条约定期限及数额支付首期款项的视为自动无条件退出本合作项目。后续出资金额、时间根据邦与项目的合作开发合同由三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予以确定。
五、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2主管本项目的建设成本审核、控制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出纳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3主管本项目施工单位的选定及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控4对本项目的其他工作进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义务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2协助本项目
财务管理
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会计人员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3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4协助落实项目的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等行政审批手续对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其他工作提供协助。
3、丙方权利义务1积极整合各项资源、协调各项关系保证六个月内日报社就本项目与昊铭邦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2在本项目办理完成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丙方可分期从合作项目中取得共计500万元的工作报酬该款项应计入项目开发成本。3参与项目开发各项工作负责日常工程管理、项目宣传推广策划、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协助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的办理。4协助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六、收益分配期限及方式在项目竣工验收且销售完毕、房屋交付后之后具体方案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如项目未能与邦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则所有前期费用均由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框架合同。
八、邦公司与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就三方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
九、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持壹份。由各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20年 月日 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况本项目位于市区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地性质为项目定位为商业、住宅、办公项目项目内部暂定名称为项目具体开发面积以取得该地块实际面积为准。
二、基本合作方式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公司的名义与项目签订并履行合作开发合同。
2、合作合同签订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邦公司项目部或公司分公司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三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签订的正式合作合同为准。
三、投资比例及收益分配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千万元。
2、各方投资比例为甲方55、乙方45甲乙双方均已货币投资丙方不实际投入资金。该项目启动资金及后续资金甲乙双方均需按此比例投入。
3、收益分配该合作项目在扣除全部成本、返还投资款项及其利息后的净利润按甲方51、乙方39、丙方10的比例分配。
四、投资支付期限和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乙方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支付首期投资款500万元至邦公司在市项目部开立的银行账号内其中甲方支付275万元乙方支付225万元。该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在邦公司与项目合同前不得动用该资金。甲乙方任一方不按本条约定期限及数额支付首期款项的视为自动无条件退出本合作项目。后续出资金额、时间根据邦与项目的合作开发合同由三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予以确定。
五、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2主管本项目的建设成本审核、控制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出纳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3主管本项目施工单位的选定及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控4对本项目的其他工作进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2协助本项目
财务管理
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会计人员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3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4协助落实项目的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等行政审批手续对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其他工作提供协助。
3、丙方权利义务1积极整合各项资源、协调各项关系保证六个月内日报社就本项目与昊铭邦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2在本项目办理完成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丙方可分期从合作项目中取得共计500万元的工作报酬该款项应计入项目开发成本。3参与项目开发各项工作负责日常工程管理、项目宣传推广策划、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协助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的办理。4协助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六、收益分配期限及方式在项目竣工验收且销售完毕、房屋交付后之后具体方案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如项目未能与邦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则所有前期费用均由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框架合同。
八、邦公司与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就三方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
九、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持壹份。由各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20年 月日
合作开发上合同书
合作开发协议
研究开发人: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研究开发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双方均具备研发 项目的能力。为共同完成 项目的技术开发,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开发项目名称:
二、合作开发要求:(视具体情况列明)
1、 开发目的
2、 使用范围及方式
3、 合作开发的内容、形式、标准
4、 合作开发研究的地点、地域
5、 合作开发的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作开发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开发项目完成止,预计完成期限为 年 月 日。
6、 合作开发的完成
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等)。
三、合作开发的投资:
投资总额为:
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 %;乙方占 %。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双方投资的时间为:
双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内共同设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的管理。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确认,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该投资资金。
四、甲方主要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 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 完成 的研发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向乙方支付补偿。
五、乙方主要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 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 完成 的研发工作
六、工作配合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八、风险承担:
1、因作为本合作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获知该情况的,应当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开发项目部分失败或全部失败的,对于该失败的部分,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确认该部分失败之日起十日内就失败部分进行结算。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九、技术开发成果的归属: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费取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
2、 甲方应当就取得完全的专利权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3、 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的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转让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权的取得,甲方应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10%的违约金;造成开发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3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的,每延迟给付一日,甲方按延迟给付部分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该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 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全部损失据实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开发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