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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3篇)

来源:毫玩汽车网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绩效状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野县脱贫攻坚小组的要求,由新野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工作情况

  (一)目的

  通过对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的跟踪问效,达到两个目的:第一,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政治、经济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第二,在本项目资金绩效的基础上,经验,巩固成果,研究探索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的新措施、新方法,促进财政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过程

  依照绩效工作程序,相关部门组成了绩效工作组,在收集、汇总、分析项目单位上报的《专项资金绩效数据表》、自评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对相关财务账簿和凭证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在咨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三)方法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办农68号)要求,结合本项目专项资金运行的特点,本项目采用了“目标预定和实际效果比较法”的方法,利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定量分析指标包括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运行能力情况;定性分析指标包括项目的社会、政治和综合效益情况、可持续影响等。类型以完成结果为主,兼顾过程。

  二、项目基本情况

  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官碾、张营、戴营三个自然村内新修入户路15条,3米宽,0.12米厚,1800米长,C20商混。

  三、项目执行情况

  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49.6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49.6万元,无结余资金。

  年3月26日,新野县脱贫攻坚小组下达了项目实施的批复,项目正式开始启动。项目施工后,在项目区域内以公告形式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时间、地点等进行了多处公示。项目于年5月份竣工。

  四、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解决官碾村的`贫困户行路难问题。

  该项目实施后新建贫困村道路≧810米;工程使用年限≧6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预算执行率、项目组织管理水平、资金支出合理合规、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效果)六个方面,均达到指标值,年度总体目标全部完成。

  五、结果

  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工作组实地调查,结合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组认为: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建立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

  根据“优、良、中、差”的绩效等级,工作组一致认为: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绩效结果为“优”。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xx县裴家湾镇,单位性质:行政,经费管理方式:全额预算,内设6个机构:xx县裴家湾镇党政综合办、xx县裴家湾镇的财政所、xx县裴家湾镇计生站、xx县裴家湾镇农综办、xx县裴家湾镇事务办、xx县裴家湾镇文化站。本单位在职实有人员51人;单位编制53人,其中:28个事业编制人员、25个行政编制人员;15个退休人员、20个协管员、1个村官。

  一、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法律、法规。

  2、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

  3、负责本镇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4、负责本镇企业发展、企业改革、科技进步、经济技术协作,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

  5、编制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管理,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划解工作。

  6、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

  7、拟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残联等工作。

  8、搞好本镇民兵组织建设、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征兵等工作。

  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法规,拟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

  10、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11、承办县委、县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乡镇xx年总收入1907.55万元,总支出总计1907.55万元,

  xx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9.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6万元;项目支出1125.36万元。

  二、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xx年我镇在县委、县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__届二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强基础、兴产业、惠民生这一主线,以党建为引领,以城镇化建设为带动,以山区农业现代化为抓手,以全民创业为突破,以产业发展为支撑,贯穿脱贫攻坚过程始终,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进一步思想,更新观念,全力推动全镇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财务上抓好厉行节约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部门整体公用支出实现了有效压减,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自评得分93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为良好。

  1、预算配置得分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得5分;

  2、预算执行得分12分,其中预算调整率3分,收到财政部门下达指标得3分,指标结余3分,“三公经费”控制率得3分;

  3、预算管理得16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3分,资金使用合规性的4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得5分,采购执行率得3分,公务卡刷卡率得1分,

  4、资产管理得5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得2分,资产管理安全性得2分,固定资产利用率得1分;

  5、重点工作得18分,重点项目得20分。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13分。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在年初的预算执行时,因为某些原因导致预算数没有达到100%准确,后期出现追加预算。

  (二)在采购方面,因为对采购知识和文件的理解不透彻,未能按规定准确的执行。

  (三)在使用公务卡刷卡时,没有按照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得暂行办法使用和管理公务卡。

  (四)在资产管理方面,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用以考核和规范管理制度。

  (五)在重点项目支出方面,尤其是扶贫资金这块,因为或者验收方面的原因,导致资金没有100%的兑付。

  (六)效益指标方面因为我镇人口众多,工作任务重,村民提供的身份证和折子号有误,导致有些补助资金不能按时发放到位。

  四、改进措施

  1.尽量根据国家准确无误的上报预算数字,不再出现预算调整。

  2.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做到采购执行100%。

  3.认真学习公务用卡知识,严格按照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采购。

  4.制定合理、合规、合法、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

  5.紧紧抓住脱贫攻坚这一核心,全面完成全镇193户379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

  6.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核实每位村民的个人信息,确保资金准确无误发放到村民手中。

  总之,今年全镇的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的目标,但是离县委、县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带领全镇群众迈上富裕之路,为全面实现小康建设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组,于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该项目结果为88.84分,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年8月开始建设,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年-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二、绩效情况

  (一)绩效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

  (二)绩效结果

  经过综合,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的批复》(津住建计审〔〕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内容,于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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