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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机关单位对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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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过失泄密怎么量刑

过失泄密量刑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泄露国家秘密必须是严重的情节才能构成犯罪。最高人民于2006年7月26日公布了《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立案标准如下:

1、泄露一项以上绝密级国家秘密;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以上的;

3、泄露三项以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

三、什么是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

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是: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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