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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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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婚前财产公证 的办理是: 1.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对 婚前财产协议 书的内容进行询问,双方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双方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书; 4.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期限日凭收费单据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客观:

《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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