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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兄弟姐妹有案底能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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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影响主要还是体现在公务员政审环节,根据政审的相关内容,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

1、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

2、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罪等情形,报考机关的;

3、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

4、报考相关机关的均视为政审不合格,如果弟弟目前正在服刑那么政审可能会不合格,

5、如果目前已经服刑结束并且报考的又是非岗的一般岗位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报考等特殊岗位同样视为政审不合格。

6、一般来说,法律上,父母的亲兄弟姐妹属于旁系亲属,不属于直系亲属,故他们有犯罪记录影响的,不影响公务员政审。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旁系血亲,也就是父母的亲兄弟姐妹等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的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政审也是通不过的。

7、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亲属: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以别于直系亲属的名称)

8、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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